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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一樓增建法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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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int1 法定空地可做為停車處 如果空地為法定空地,那麼將車子停在上面,亦即單純的平面停車是沒有問題的,但先決條件為沒有搭建任何固著建築,也就是沒有樑柱、屋頂或者是與地面結合的結構體。 Point2 不可搭設建築物及鐵皮屋 依照建築法第四條,所謂的建築物就是定著於地面上(下)具有頂蓋、樑柱或牆壁的構造物或雜項工作物。也就是說,法定空地雖然可以平面停車,但若擅自在空地上搭建鐵皮屋,或配置機械停車設備則都屬違法、違建物而被拆除。 Point3 大樓之空地為公有不可佔用 按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,公寓大廈區域內的共有部份不可獨立使用做為專有部份,也就是說,社區內的花園或是空地均屬於全體住民所共有,因此若有挪作私用的情況,將危害其他住民權益,會受到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。
| 一樓增建Q&A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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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我家一樓用地是庭院,想改成車庫,並加裝遮雨棚,可以嗎? A:庭院不可改成車庫。如果貴戶所居住的該棟建築物總容積沒有用完,可以請建築師申請增建建造執照,那麼就可將庭院改成車庫。但如果總容積用完,那麼庭院的空間就不可使用,否則會被視為違章建築並可即報即拆。 TIPS:見《建築法》。 Q:我家一樓為車庫空地,屬私人用地,這次裝修想把車庫用地納為室內空間,可以嗎? A:自有地變更要先檢討總容積。由於建築物的面積在建造時已有經過申請核准,除非貴戶的建築物的總容積仍有使用空間,那麼你可將車庫空地蓋起來變成室內空間,否則等於是擅自增加樓地板面積,於法規不合,因此切勿違法。 TIPS:見《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》。
| 參考資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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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臺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》[1] 《公寓大廈管理法則》[2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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